我和我的初戀相識在1995年春天,我們都來自偏遠的農村,家境貧寒。那時我們讀大一,在同一個系,但彼此不認識。他長得很帥,五官像英國人,笑起來很靦腆,應該是我們系的帥哥,而我呢,當時臉上長了很多痘痘,昔日漂亮白皙的我儼然變成另外一個人,因為這樣,有較強的自卑感。周六、周日守著宿舍不敢出門(不敢出門的另外一個原因是我們家窮,沒錢),躲在宿舍里織毛衣。經宿舍野蠻女友牽線,硬是把他拉到了我們宿舍,當時他見到我就對我有好感,很誠肯地向我表白心跡,我當時并沒接受,一是不想那么快找男朋友,另外覺得自己配不上他。室友們勸我不要放棄,說這個男孩很懂事,很體貼,很細心!經過兩個星期的思想斗爭,第二次他再來約我,我就同意了,兩個人走在路上,幾乎是一個在馬路這邊走,一個在馬路那邊走。
  后來的日子里,我們順順利利戀愛了,他確實是個細心、體貼、懂事的男孩,同學們都羨慕我找到了一個這么好的男孩。而且每到冬天,他都會主動幫我把床上的被子、床單洗了。在一起讀書的日子里,讓我感到非常幸福,并且我把這事告訴了父母以及親朋戚友。
  臨近畢業的時候,雖然我們那時候是包分配,但個個都會為工作的事煩心,尤其是我們,家境不好,沒錢又沒背景,想在內地找個好點的工作都難。他找關系留在了他們鎮上的政府部門,算是一個鐵飯碗吧,留在那里的目的為了考研。而我呢,將關系落實到我們縣城的一個國營單位后,已經到97年冬天了,找人借了600塊錢,只身來到了深圳。
  來到深圳后,我就找到了一個我認為是有發展前途的技術工作(雖然當時工資不高,但是我認為是有前途的),我剛上一個月班就過年了,因為沒錢,我就沒回家,他同樣因為沒錢,沒法來看我。我們還是繼續書信影印機往來,因為打電話太貴,只能是書信,每個星期至少有3-4封往來信件,低調地戀愛著。所有我們過著牛郎織女般的生活,直到第二年國慶,他才來深圳看我,因為要為考研作準備,呆了一個星期就走了,這期間彼此有無盡的思念和等待,但彼此都在自己的工作地點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標。
  分開的這一年多,書信雖然是那么頻繁,但是我們思想上有了很多隔膜,至少我是有的,兩個人所處的環境不一樣,見地不一樣,而且一旦有了矛盾,因長時間見不到面而無法化解。可能最主要的因素我變得現實了,但不是勢力。99年春,考研結果出來了,其實,第一年考研,我也沒認為他會考上,但是他考得還不錯,離公費有點距離,但自費讀不起,只得再考。他在信中提出要與我分手,他一這說,我想了更多,我家負擔重,兩個人都沒錢,他肯定還會要繼續考研讀書,就憑我一個人的工資,要供他讀書,還要負擔家里,萬一他以后出去了,眼光高了,不要我了怎么辦?還不如趁早撤!加之追我的男孩子也不少(但沒跟他分手前,我都沒答應)。所以我就借他的意就跟他分了。分手倒是簡簡單單,哭過之后就算了,還是一樣的上班,一樣的笑。
  分手雖然是他提的,但是行動在我,我覺得有愧,分手后我還是給他寄學習資料,偶爾都有聯系。再后來的事情,他就是跟我借錢,第一次跟我提出借錢的時候,是要1000塊,他在讀研預科班,我沒錢,平時的工資都給妹讀書了,我只能找同學借著給他寄過去。第二次借錢,還是1000塊,也是他在讀研期間,他奶奶病故,我經濟好了點,毫不猶豫地給了。第三次借錢,也是讀研期間,可能快畢業了,只借了500塊,這次我就有些生氣,為什么500塊還要跟我借,少花500塊也可以省出來的。但是我還是給了,他收到錢以后發了一條信息給我,我沒回。從此以后幾年就沒聯系上他。
  年的時候,突然聯系我了,因為我的電話一直沒變過,那時他已經在上海讀博了。說他高中的同學到了癌癥晚期,想跟我借5000塊錢回家去看望一下同學,捐些錢給他。他同學病危這事我也知道,這是一個很堅強的男孩,明知自己有重病,還考上研究生,當時電臺也報道過,讓我確實很感動。我說借錢就沒有,叫他把他同學的帳號給我,我直接打給他同學。他不同意我這樣做,所以這事就擱下了。05年我去上海出差見到了他,看他真是窮書生一個,回來后還買了一臺4000多的手機快遞給他。我總是認為,因為我要分手,虧欠了他。
  他博士畢業,他進了上海一個我們這個行業的TOP跨國公司,薪酬豐厚。可是他從來沒提起還錢的事,可能覺得這是微不足道的一點錢,所以不值得一提。但在格羽看來,跟前任女朋友一次次的借錢,合適嗎?如果是我,我寧愿找我的朋友借,也不會跟前任女朋友借錢。這是人格尊嚴問題。
  這些事都過去了,只是拿出來“八”一下而已。不過,不管他人怎么樣,是不是我喜歡的那種,但是初戀的回憶也許會陪著我度過后半生,因為這是我的初戀,似乎影印機出租與他人無關。
  格羽回復:
  看完你的故事,你信中的這個前男友還比較極品。關鍵詞是:借錢,前任,假借捐助,還裝沒這回事兒。你翻出這些陳事,說明你其實內心還比較介意。特別是他現在不缺錢了,卻全然忘記了你曾經幫助過他,絲毫沒有感恩之意。你會覺得不舒服。
  所以在這里告誡:不管男人和女人,不要和前任有經濟上的牽連,否則就算人家表面沒說,心里還是耿耿于懷的。特別是,男人不要虧欠女人錢財,否則更會被罵被人看不起。
  和前任一次次借錢,原因大致是:
  第一,大多數人在貧困的時候,往往是顧不上尊嚴和面子的。案例中的這個男人就是這樣,家庭環境本來就差,還要攻讀研究生博士生,是真的缺錢。像陶淵明那樣不為五斗米折腰的人現在基本沒有。饑餓的人面對面包的時候,是不管吃相的。
  第二,他真的無人可借,只能跟前任借錢。
  從你的描述中,你的前任是一個要面子的人。打著做捐錢的名義借錢,非要給自己帶一個道德的高帽,大抵是為自己而借錢,說明他還很虛偽。
  也許,在他看來,跟其他人借錢是很傷面子的事情,而認為你是比較親近的人,所以才會跟你提。
  第三,以曾經的感情為憑據,料定女人懷舊。
  他料定你會念及舊情,所以才會向你開口。
  本人覺得,你和他分手是一種萬幸。
  首先,這個人過分虛偽有心計。從打著捐助來借錢,說明比較有心計,比較虛偽。這樣的算計,讓人覺得害怕。
  其次,忘恩,不懂得感恩。
  據說不想和一個人做朋友了,那就說借錢吧。由此可見,借錢的殺傷力有多大。當你在境遇艱難的時候,有人借錢幫助你,不管多少,都是應該感恩的。而這個人絲毫沒有感恩心理。所以,像這種人就算他有一天飛黃騰達,也不會記得別人的幫助的。
  再次,借錢不還。
  借錢不還這是人格污點。簡單地說,這是不講誠信的表現。
  而事實上,世上的這種不要臉的虛偽的有心計的不講道德的人,往往容易步步高升。但是,你放心,就算他得意了,也不會讓身邊人好過的。
  這種人不僅不適合做男朋友,還不適合做朋友。鑒定完畢。大家說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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